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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申请操作指引(电子税务局)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1-24 19:15:07   
摘要:[db:内容摘要]

2021年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申请操作指引(电子税务局)

步骤一: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左上方选择2021浙江省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开始填写申请表。



注:同一张表的不同打开方式,填写一次即可。

步骤二: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

填入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填写,手动填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步骤三:选择减免类型

减免税类型共有三种:1.纳税有困难的四大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房产业主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纳税人被政府征用的房产申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形,勾选符合条件的类型。纳税人有自用房产和出租房产均满足减免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两种类型,分别对照享受优惠。但同一处房产(土地)同时满足靠前种和第三种情形的,由纳税人选择一种享受,不叠加享受。

1.选择靠前种的,先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具体类型,如属于兼营四大行业情形的,应在下方进一步勾选,再计算填写该项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

在计算具体金额时,2021年靠前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下半年不减免

2.选择第二种的,需要填写2021年1-6月对应的全部租金合计信息,点击添加栏目,点击删除栏目,根据栏目内容据实填写。在《申请表》中输入租金信息,折扣比例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对于有多处房产减租的纳税人,每处房产可对应一条或多条减租信息,以便核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合计金额是否计算准确。填写减租信息后,再计算填写该项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

3.选择第三种的,需要如实填写2021年1-6月间,被政府征用的月数,并计算填写该项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

4.系统根据分项减免金额,自动填写合计减免金额。

步骤四:提交申请表

检查《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无误,点击“提交”保存。重新填写点击“重写”,作废该表单点击“作废”。

 

系统校验关系说明:

1.填写该表后,方可在【税源维护】—【减免信息维护】中产生不超过表中申请的减免金额,否则只可填写减免代码和减免房产原值等,无法产生减免金额

2.纳税人对应属期内疫情相关减免金额累计数,不得大于申请表申请数。

脚注信息

电话:0575-82358058      手机:13735323918  

QQ:547043678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江扬南路335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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