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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虞区2020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1-19 19:15:08
摘要:[db:内容摘要]
全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49号)文件精神,决定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补贴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
裁员率确定: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退休、死亡以及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不计入裁员。
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2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标准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3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选择“受理区域(上虞区)”后在线办理或线下窗口办理,不设定集中申报期,企业只要在年度内(2021年12月31日止)申报均受理。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参保单位申请,审核结果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4
//所需材料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等,劳务派遣企业还需在申请表上勾选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承诺。
5
//其他事项
1.企业划型标准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可参照上年实施的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2.属于严重失信企业(以“信用中国(浙江)”公示的黑名单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政策。
3.原则上鼓励企业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确有难处的,可以线下办理(线下办理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申请表、缴费凭证等),线下办理地址:区人社局11楼1115办(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联系电话:82120315、82185726。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根据《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49号)文件精神,决定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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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
裁员率确定: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退休、死亡以及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不计入裁员。
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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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标准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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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选择“受理区域(上虞区)”后在线办理或线下窗口办理,不设定集中申报期,企业只要在年度内(2021年12月31日止)申报均受理。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参保单位申请,审核结果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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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等,劳务派遣企业还需在申请表上勾选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承诺。
5
//其他事项
1.企业划型标准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可参照上年实施的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2.属于严重失信企业(以“信用中国(浙江)”公示的黑名单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政策。
3.原则上鼓励企业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确有难处的,可以线下办理(线下办理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申请表、缴费凭证等),线下办理地址:区人社局11楼1115办(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联系电话:82120315、82185726。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