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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公司注册名称权的介绍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12-04 19:15:48
摘要:[db:内容摘要]
尽管对公司名称权性质的争论很多,但有关公司名称权的内容的看法却又有共同之处。一般认为公司名称权包括名称设定权、名称专用权、名称的变更权和名称的利用权。那么上虞公司注册名称权的知识介绍,下面就针对该问题来做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有需要的人能带来帮助。
1、名称设定权。公司为自己设定名称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对于公司名称的设定,世界各国立法并不相同,有真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分。所谓真实主义是指公司选定的名称必须与营业内容相一致,凡不一致的,均不予以承认,且不得转让或继承。所谓自由主义,是指可以自由选择公司名称而不论该名称是否与营业内容相一致。
2、名称专用权。公司对其名称专有,非经转让等合法方式移转,其他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称权专属于特定的公司享有,未经合法方式取得,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使用,法律禁止公司名称权的干涉、盗用和冒用。上虞公司注册名称依法经过登记后,在一定范围内只有该公司能够使用该名称。